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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建华 发表于 2007-11-12 22:27

【通告批评】网友海浪恶意灌水!!

刚发现来自河北省唐山市网友海浪在上网一个小时内,回复同一内容200多个帖,干扰论坛正常秩序,恶意灌水!现删贴和禁止发言处理!(:0026:) (:0004:) (:0041:) (:0011:) (:0045:)

如日后其他网友重犯,将同样作严肃处理!! 谢谢合作!(:0049:)

清源 发表于 2007-11-13 01:13

支持!

第一签名 发表于 2007-11-13 10:51

回复同一内容200多个帖,无语.....

任我行 发表于 2007-11-13 11:41

处理的好!!!!再有这样的就乱棍打死,就地掩埋。坟头插俩白色旗,一写:“冲动的惩罚”、一写:“一千年以后”。

麦建华 发表于 2007-11-14 12:30

这次记大过处理!现在海浪可以继续发言。

海浪 发表于 2007-11-14 12:39

(:0001:) 多谢麦先生了!!!知错就改才是好同志,我知道错了!!!

第一签名 发表于 2007-11-14 12:42

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

李鹏宇 发表于 2007-11-15 21:11

如有雷同,就地枪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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