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居英(1917- )
吉林省长春市人。北京大学肄业。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参加了一二·九运动。
1936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中共豫西特派员,中共东北特委组织委员
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一团政治委员,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,
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兼公安厅厅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长春市市长兼卫戍司令部政治委员,吉林
省政府秘书长,东北民主联军吉黑支队政治委员,东满军区兵站司令员,中央军委铁道部哈尔
滨、沈阳铁路局局长,东北铁路总局第一副总局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长铁路管理
局局长,1951年入朝,历任志愿军铁路管理局局长、志愿军前线运输司令部司令员、中朝联合
铁道运输司令部副司令员兼朝鲜铁路军管总局局长、中朝联合前方铁道运输司令部司令员、中
朝联合铁道运输司令部司令员兼政委,获朝鲜一级、二级国旗勋章。1954年先后任中国解放军
军事工程学院副院长、院长,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主任,铁道兵副司令员。1955年被授
予少将军衔。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一级解放勋章、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是第四届全国人民
代表大会代表,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。